杨煜桁收拾情绪,将脸上过于直白的恶念压下去。他好不容易让季忆暂时放下对他的怨恨,不想为了一些已经无法改变的过往让他们的关系又变得难以控制。
他在厨房帮了会儿忙就出去,看得出来季忆和他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非常的压抑。那个话题之后他们都没再说话,只是默契地完成了一些琐事上的配合。
季忆忙了一个多小时,做了爆浆虾,红烧肉和一盘茄子烧豆角。
杨煜桁坐下后把三样菜都尝了一口,真的好吃。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家里做的菜,更何况这是季忆亲手做的。
特别是茄子和豆角,两样平时不起眼的蔬菜竟然被他烧得这么入味爽口还不油腻。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做菜的?”杨煜桁装作漫不经心地打探, “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豆角和茄子,你怎么想到把这两样放在一起做的?”
季忆没说话,他又道:“我记得杨炜杰就喜欢吃茄子,不喜欢吃豆角。”
季忆仍是神色淡然。
杨煜桁继续旁敲侧击:“你这手艺一定改了他挑食的毛病。”
季忆还是把他当空气。
“你为他做这么多,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珍惜。”
这次季忆夹菜的动作明显顿了下。
杨煜桁越说茶味越浓。他也知道该适可而止,但憋得这满腔的妒意就似穿肠毒药不断蔓延扩散,让他滋味难耐。于是他又张口道:“我喜欢吃土豆,包菜,不喜欢吃豆芽,花菜,你能造出什么……”
“这道菜,”季忆忍无可忍打断杨煜桁,用筷子指着已经被杨煜桁说了一晚上的茄子豆角,“叫茄角之恋,是地地道道的湘菜。今天买菜的时候菜市场老板教我怎么做的。”他眯眼盯着杨煜桁,“现在,可以闭嘴了吗?”
杨煜桁闻言脸上松弛了些,但眼看季忆生气又担心又心虚,什么话都不敢回。
季忆横了一眼继续吃饭。
那天之后他们的关系似乎又回到零下。每天季忆起早做完早饭就离开,到中午,他要么拎着外面买的饭菜回来,要么就叫一份外卖送到门口,一天下来,只有晚上才能和他说上两句话。
季忆几乎不主动说话,每次都是杨煜桁找些不痛不痒的话题。季忆高兴了就回应两句,不高兴理都不理,一个人自顾自地在那儿看球赛。
“你什么时候喜欢足球的?”
季忆没理他。
杨煜桁觉得他不是真喜欢看球赛,他只是不想和自己说话。因为季忆和大部分球迷不一样,无论他喜欢的球队是进球还是输球他都不喊不叫,不疯不跳,安静得不正常。
两个字形容就是诡异。
杨煜桁不作死不罢休:“我印象里,杨炜杰也不喜欢足球啊。”
“我只是觉得你聒噪,想分分心。”季忆忍无可忍。
杨煜桁:“你白天都不在家,我一个瘸腿的哪里也不好去,在家无聊一天,就晚上多说两句话你都嫌聒噪?”
季忆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比分,眼底一派淡漠:“你无聊吗?我每天去哪里,做什么事,买了哪家股,挣了多少钱你不是都知道?嗯,这么想你确实挺无聊的。”
杨煜桁本还觉得自己占理,被季忆说穿脸色倏地沉了下去。他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急急忙忙想解释:“季忆对不起,我只是……”
“没关系。”季忆打断,合上笔记本电脑起身看着他,“你有这本事我也拦不住。”
“我只是想知道你在做什么。”杨煜桁急急道,“我对你的这七年一无所知,我不想回来了还是对你一无所知。”
他说着顿了下,拧着眉露出期盼的眼神,“你能理解吗?”
季忆与他对视,“为什么你做出这种让人讨厌的事还要人理解你?我不理解啊。”
杨煜桁颇为苦涩又略带讥讽:“你当然不能理解,你不仅恨我而且身边还有杨炜杰这个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