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姬虞叹气。
姬诵:“?”
姜文焕:“?”
姬虞盯着桌上的白纸,自言自语道:“我们为何而生?为何而存在?我的言行作为会影响这个世界吗?我们明明在长大,但为什么,我们每一天都在重复同样的事?”
“重复是通往成功必备的苦药。”姬诵回答,“你白听老爸讲的寓言故事了。”
“我怎么没听?我是说,我们不断重复带来的所谓成功,对这个世界的发展有何必要性?”
姬诵探头一瞧,对姜文焕说:“他手抄报作业一字没动。”
姜文焕了然。
姬虞一改深沉,冲他哥怒吼道:“我会做完的!”
周六晚八点半,姬家的书房里,一张古朴厚重的书桌,朝里的一侧面对一排书柜,朝外那面侧对着门。今书桌三分,两分半给孩子们学习用,剩下半分勉强够放姜文焕的笔记本电脑。
手抄报是老师布置的摘抄作业,姬虞更喜欢运算问题,而不是死板地抄一些他早就烂熟于心的文字内容。在场唯一的大人很懂得运用奖励机制,他向姬虞承诺:“一个小时誊抄完文字内容,奖励一包彩虹糖。一个半小时做完整张手抄报,带你们吃炸鸡。”
姬诵一改看戏的态度,催促弟弟说:“你快写,我要吃炸鸡。”
姬虞吞了吞口水,挣扎道:“这不是彩虹糖的问题,我需要适当思考人生……”
“你可以把你对人生的感悟、你的审美都做进手抄报,”姜文焕鼓励他,“我相信老师会把它贴在你们班级板报上,你会成为大家的榜样,全班同学都会向你学习。你的作品说不定会影响班里其他二十九个同学,这二十九个同学可能哪天就会影响世界。”
姬诵问:“听起来像超级英雄。”
姜文焕附和:“说得对,超级英雄就是这样,你说是吗小虞?”
在小姜爸爸和哥哥的一唱一和下,姬虞晕晕乎乎地拿起了铅笔。
涂涂改改一阵,姬虞突然想起一个问题。
“小姜爸爸。”
“嗯?”
“你给我吃糖,爸爸会不会生气呀?”
“我们悄悄的,都别告诉他。”
姜文焕转向姬诵:“小诵也有份,我们是一个联盟、一个整体,大家要坚定保密,不能出卖同伴。”
说实话,姬诵已经迈过了对彩虹糖感兴趣的年龄,但他成长的速度太快了,刚跳出那容易被零食诱惑的时期,又一脚踏进了叛逆期。对现在的他而言,违反规则是莫大的诱惑。那些死板的校规校纪、班规班纪,好像就是给人去打破的。
尤其是,他们结伙违反的这些条条框框,还都是老爸制定的。
谁能抵抗在他爸眼皮底下干坏事的刺激感?
反正他是不能。
看到两个小崽儿的表情,姜文焕知道自己拿捏住了他们的小尾巴。
他没有得意。
真的没有。
他只是很满意自己光荣完成了姬发交托的任务。西岐近日拿到当地的官方项目,姬发晚上出去应酬,批改作业的任务光荣落在一个月回家一趟、一趟待一周的姜董肩上。
姜文焕对此番重任表现平淡——他的终极目标是打卡两个小孩的家长会和毕业典礼,在全校师生面前展示他们的家庭结构,批作业只是他心中伟大征程的第一步。
他头疼的是另一件事:这种应酬会在什么时候结束,这是一个可以难倒哥德巴赫的问题,并且迫在眉睫。姜文焕不得不引诱小孩们抓紧完成作业,好尽早开车去酒店门口等。
姬发喝醉酒站不稳,得有人扶着。他个子高,扶他不能光扶胳膊,要搭肩揽背搀着腰。见此场景,姜文焕很难不窝火,但发火不利于重组家庭的和睦。
他是懂得未雨绸缪的人,所以会时刻准备着抢先他人一步,把吃豆腐的特权留给拥有合法身份的自己。
这是白头偕老的智慧。
小孩们像被胡萝卜勾引的拉磨小驴,继续埋头苦学。姜文焕的工作思路被打断了,干脆停下手里的活,端详起兄弟两个。
姬诵的身材开始抽条,褪去了小孩的稚气,眉宇间锐气浮动。唯一要担心的是他个子窜得太快,行走坐卧有些驼背。
姬虞则和他哥哥不同,因为生过病,看上去比同龄的孩子要小一两岁,一双眼睛像墨汁勾出来的,嫩生生的脸,脸上一对梨涡。梨涡很浅,等闲看不出来。他又恰好是个爱笑的孩子,便能时常在他脸上瞧见那对梨涡。
老人家常说,兄弟俩都是福相。
他又去瞧姬诵——剑眉星目,轮廓分明。作为学生代表站在主席台上宣誓,坚毅得像一柄利剑。他曾告诉姬发,他要为天地立心。
他能在孩子们身上同时看到三个影子——熟悉的姬发、认识但不熟的伯邑考,以及全新的、拥有无限未来的他们自己。
最近一段时间,他很喜欢盯着小虞。有很多次,他照着姬虞的一举一动,靠贫瘠的想象力拼凑姬发小时候的模样。他不认识以前的姬发,会是这样吗?咋呼、嘴甜、爱赖床,天生就会察言观色,跟家里人撒娇的本事一套接一套。
小虞是小虞,不是姬发。小虞会跟哥哥吵架,身体素质也不算好。姬发不会和伯邑考吵架,而且热爱运动,篮球和马术都是他的强项。
无端的联想又勾起他关于那场篮球赛的回忆。
姜文焕和姬发两人对阵的篮球赛,耿耿于怀的篮球赛。
学院选拔篮球队,他被拉去充数。他最讨厌人声鼎沸的场合,上场的人全在卖弄风头,没有人真心为了竞技。他甚至讨厌自己进球时场上的喝彩——他又不是卖艺的。
要么开闸放水算了,如果入选院篮球队,就得牺牲泡图书馆的时间去训练。
姬发却不在乎别的。
他不在乎喝彩,不在乎风头,不在乎被人撞倒在地时流血的膝盖。体育馆的球场,地面是蓝色的塑胶,姬发的血在地上擦出彩带似的痕迹。老师和同学们被吓坏了,场上一片惊呼。他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止住血,然后昂头挺胸回到球场,义无反顾。
咚咚、咚咚。姜文焕听见沉重的鼓点,仿佛要冲破他的耳膜。他辨认这震耳欲聋的声响,发现他源自自己胸腔左侧的那颗心脏。
他听到自己大吼:“来啊!姬发!”
他变得一点也不像他自己了,他的一片灵魂遗失在球场的激烈交锋中。
那是一场火热的选拔赛,精彩程度远超院系间的正式比赛,照片挂在学院风采宣传栏里,在一届又一届的学弟学妹中口口相传。
姬发猛烈进攻,他咬住姬发不放。姬发识破他所有的假动作,而姜文焕成功拦截了他的攻势。
他看见姬发眼中燃起火光,他的身影在那火中燃烧。
他被某种前所未有的冲动支配了。
他们僵持了一个半小时,比分咬得很死,充当裁判的体育老师不断吹哨,翻动比分的同学屏气凝神。
姜文焕什么都不顾了,他要赢,他一定要赢。他要赢过姬发,他不想输。
姬发的反应还是很敏捷,跑动速度却下降了。又一次,他拦在姬发面前,让他找不到传出那一球的时机。
至关重要的一球,成败在此一举。
他的视线忽然被一抹刺目的殷红抓住了。
姬发的小腿上滑落条条血痕,宽大的篮球裤遮住了他的膝盖,那处的伤口裂开来,露出鲜红的肉。
他恍神了。
姬发抓住这一刻,将球传了出去。接着,他越过姜文焕的封锁,腾挪、转身,再接球,跃起。
漂亮的三分球!
他降落在地面,那条伤腿到达极限。他跪在地上,带着他夺取的胜利与荣耀。
观众和队友冲上场,欢呼着围住他。
没有人顾得上姜文焕,他也并不在乎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他匆匆跑到学校的药店,买了伤药,又折返回去。
姬发没有离开,他的哥哥与他并肩站着,共同分享荣光。
他的视力不错,能够看清伯邑考和姬发的脸。姬发还是那么神气,他身边风度翩翩的伯邑考,眉头却微微皱着。
有人要因为逞能而挨骂了。他想。
幸灾乐祸没用,他自己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他无意间瞥见导员的神情,由此预知自己恐怕将要面对一场夹枪带棒的夸奖。导员会埋怨他藏起自己的篮球技术,批评他不顾同学伤情争强好胜,最后勒令他加入院篮球队,为院里争光——胡萝卜夹大棒,老师们一贯的行事作风。
姜文焕攥着买来的伤药,金属瓶身被他攥得滚烫。
这瓶花了他半个月生活费的药,终究没能送出去。
他输了,他要离开这里。
这时,似乎有一道目光越过人山人海,投在他身上。
他下意识回头望去。
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他看到一双温润的眼。
他惊讶于自己居然记得如此清晰。
他没有移开视线,伯邑考泯然一笑,向他走来。
他像一阵风、一片云、一团雾,飘然穿过人群,穿过一个又一个平凡之躯。
人们毫无反应,似乎什么也看不到、感觉不到,就像前一秒还在与他们交谈的那个人从未存在过。
姜文焕这才发现,伯邑考的身体是透明的,像东地的清泉,像书柜里的白水晶摆件。
伯邑考停在他面前。
姜文焕垂眸,地面上没有伯邑考的影子。
伯邑考伸出手,似乎要给他什么东西。
“我带了些岐山的特产,”他说,“这是给你的。”
他手里是一个袋子,里面装着黄澄澄的麦饼。
姜文焕没有接。
“为什么要给我?”他问。
伯邑考笑了,他脸上的梨涡,比小虞脸上的要深。
“谢谢你,你辛苦了。”他道,“照顾好自己,照顾好他们。”
伯邑考说:“要幸福。”
姜文焕接过那一兜麦饼。他想说什么,最终也没能开口。
“姜文焕?姜文焕!”
是姬发的声音。
姬发在叫他?
人群不见了,喧哗消失了。
姬发跑到他面前:“走吧,我们该回家了。”
“回家?”他愣愣道,“不是回宿舍吗?”
姬发粲然一笑。
“姜文焕,你又说梦话。”
一缕热气钻进他耳朵,姜文焕立刻蹦了起来。
灯光、地毯、靠墙的书柜、厚重的书桌、手握武器的一人高模型。姬发背着手,毫不留情地取笑他:“谁跟我说辅导孩子写作业特别简单的?还以为你多能耐呢,回来就看你在书房睡大觉。”
姬发来来回回打量他:“还行,没流口水。”
姜文焕下意识抹嘴角,干的,确实没流口水。
“孩子呢?”
“回房睡觉去了。作业做挺好,你监督有方,不负我对你的期望。”
姜文焕对此一点印象也没有——他睡得太沉了。
姬发又问:“睡着还嘀嘀咕咕的,做什么梦了?”
梦的内容历历在目,流血的膝盖,还有,怎么也越不过的人墙……姜文焕一把抱住姬发。
他动了动嘴唇:“怎么不喊我去接你?”
姬发早已习惯姜文焕时不时冒出来的黏人行为,他环着姜文焕的腰,轻声细语地解释:“没喝酒,我就自己回了。我跟你讲,今天特走运,有个咖位超大的领导酒精过敏,他坐那,一桌人谁都不敢提酒。哎呀,以茶代酒的感觉真好,真文明。世上怎么不多点酒精过敏的好人……”
姜文焕贴着怀里人的脸,蹭了又蹭。
“姬发。”
“嗯?”姬发懒懒地应。
“腿上的伤还疼吗?”
姬发一愣,拍拍他的背:“我腿上没伤啊,你睡糊涂了?”
姜文焕觉得好笑,姬发还记得那场球赛,却记不清腿上流血的伤。他的一片灵魂却被自己的心跳打碎,遗留在朝歌大学的学生体育馆,可能永远也取不回来。他没有任何意见,毕竟这个世界公平太甚,要想在过去中得到什么,就要留下自己的一些东西去交换。他留下了一片空虚的灵魂,换来十多年的念念不忘,和有家可归的几十载,他知足了。而他的知足,又换来一场奇异的梦境,以及他刚接过却没来得及啃一口的一兜饼。
他问姬发:“明天午饭吃饼?”
“吃。”姬发秒答。
“我明天买羊肉。”
“你去三环外那家羊肉店,那家的羊肉好,可鲜了。”姬发又想起件事,“哦,姬小虞让我提醒你,别忘了兑现答应他的奖励。你要奖励他什么?神神秘秘的。”
姜文焕鼻尖蹭着他肩窝:“就不告诉你。”
姬发:“?”
“这是我们父子俩的小秘密。”
姬发:“……出息。”
家里安安静静的,难得的二人世界,他们在书房腻歪了一会才上楼就寝。姜文焕去洗漱,洗完出来,姬发正在换衣服。他一面扣睡衣扣子,一面问道:“快到日子了吧?”
他问的是姜家二老的忌日。
姜文焕没有回答。
姬发扣好睡衣最上面一颗扣子,顿了几秒,觉得勒脖子,又解开了。
“我是真心想去祭拜二老,不单单是讲礼数。”姬发说。
熄了灯,姬发仰面躺着。不一会儿,另一半床的床褥一塌,被子里裹进一个人,热乎乎地凑在他右手边。
瞳孔渐渐适应了黑暗,两人都能看清顶灯上描绘的图案,那是一对龙凤呈祥。
姬发问:“你没想好怎么和你父母讲吗?”
“不是,”姜文焕意识到姬发似乎有所误解,“我,我开始……之前,专门去……就,嗯。”
他语无伦次道:“你明白、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既然你追我前就说了,那你还怕什么?”
怕什么?姜文焕也不知道。
孑然一身时无所畏惧,得到以后心生挂碍,前怕狼后怕虎。他本不是大无畏的人,他的长处是谨慎,能够让他连续通关扫雷游戏,谨慎曾使他犹豫而胆怯,也使他平安活到现在。
人的胆量和人所拥有的牵挂,永远成反比。
被子里有窸窸窣窣的动静。
姬发的手指爬呀爬,爬上他的小臂,钻进睡衣第三颗与第四颗纽扣间的宽大缝隙,停在左胸那道疤上。
“不怕,我陪你去。”
隔着一层柔软的布料,姜文焕的掌心贴上姬发的手背:“我……我是怕……我父母很传统。”
“我知道。”
“你很信这些,对不对?要是你做噩梦,或者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你会不会……”
“迷信。”姬发噗地笑出声,“听我的,你这么想,咱们两家长辈都在九泉之下。令尊令堂对我不满意,我就跟我爸妈告状,让两家老人按那边的规矩去掰扯。”
说得也是。
姬发捏捏他鼻子:“就算做噩梦,我也要告诉他们,你是我的人了。他们再反对,我也不会不要你。”
姜文焕把脸埋在姬发的肩窝里。
“干吗?要抢我枕头?”
“嗯,”姜文焕闷声道,“防止你半夜把我扔出家门。”
姬发:“……”
受姬发怂恿,姜文焕胆子大了些。一周以后,两人搭同一班飞机到达东地。下了飞机,两人简单收拾干净,就去拜祭姜家长辈。
姜桓楚夫妇与姜家姑妈的坟是相邻的,小辈一年最多来两三次,冷清的时候,两家能搭个伴儿。
祭扫风平浪静,无事发生。
姬发亲手烧了纸钱和金元宝,火堆兴旺,红红火火。不管从哪边的风俗看,都是个不错的兆头。
出了墓园,姬发对姜文焕说:“你看,没什么好怕的。”
姜文焕承认,在“勇”这个字上,姬发践行得比他要彻底。
挂上挡,他问坐副驾驶座的这位“贵客”:“晚上想住哪边?”
他在东地有几处住所,市区那一套在东鲁总部边上,上下班方便;海滨那套已经变成两个小崽子夏天的度假专用,只是换成姜文焕和姬发一起睡主卧、小孩一人一间客卧;剩下那几套,全都是老姜董早年置办的、年代久远的老房子。
姬发不假思索:“咱们在市区住吧,办事方便。明天老吕就到了,我叫他跟咱们会合,咱仨一块出席动工仪式。”
定好业务方向以后,西岐分部的选址很快就落了地,明天正式动工。姬发作为西岐董事长必须出席,同时在记者们的见证下,与受邀前往的东鲁姜董上演一番友商之间的惺惺相惜。
“看你演技了啊,姜老板,露馅就别睡床了,下半辈子打地铺吧。”
“我尽力。”
尽力在握手时不吃另一半豆腐。
“办完正事……你带我去老房子看看吧。”姬发的手指搓着安全带,“你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事。”
姜文焕不大乐意,他的童年没什么故事可讲,无聊至极。姬发却对小时候的他抱有极大的兴趣。
他不想败姬发的兴致,同意了。
“这个炉子真高,”姬发试着拧阀门,没有火,“你没烫到脸真是万幸。”
“我也很后怕,有段时间不敢进厨房。”
“那你还学会了做饭?真棒。”
姬发打开一扇门,门轴老化,发出让人牙酸的声音。门背后是一间小房子,一张两米左右的铁架床折叠起来,放在墙板。房间里有一张书桌,还能看见油笔留下的简笔画。
姬发叫姜文焕进来看。
“不专心学习,该打手板。”
姜文焕伸出手,手心朝上。姬发拍了一巴掌,不痛不痒。
也是在这儿,姜文焕从石灰墙上的涂鸦和幼稚的简笔画里,找到一些长大的实感。原来自己不是一夕之间从剧变中脱胎成人,而是一寸一寸舒展开枝叶,才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
“挺好的宅子,”姬发总结,“收拾一下也可以住。”
他看上了姜家的老宅,姜文焕也看上了姬家的储物室。
姜文焕再回岐山时,直奔家里的储物间与仓库,翻出不计其数的闲置物件,什么花盆、花瓶、鱼缸,统统回到原岗位各司其职。最令人发指的是,他翻了花园的土,计划种一片茄子辣椒西红柿。在姬发的强烈抗议下,他留了一半的土,来年种花。
姜文焕一个月来岐山一次,一次待一周;姬发一年去东地两回,学校放暑假一回,带着孩子一待半个月,第二回则是拓展业务去的,时长不定。
姬虞很亲他的小姜爸爸——他每次去东地医院复查,都是姜文焕陪着的。姜文焕建议小孩多运动,兄弟俩也出去得勤快。跟着两个爹,课余时间不仅能多去几趟游乐园,还学会了骑马、射箭、打拳击。
朝歌大学百年校庆时,两人还一起回了母校一趟。
老师们都上了岁数,两鬓花白,腰不似往年那么直。见到两个学生,都很高兴。
“你们什么时候这么亲近了?”当年一位老师感慨,“那时候姬发最闹,小姜最不爱和人来往,现在一个沉稳了、一个也开朗了。”
姬发笑道:“我们互相学习,相互成就。”
姜文焕侧脸看他。
院里的学生们正是最风华正茂的年纪,负责接待的同学看他俩总是一起行动,有些好奇他们的关系。
“生活上,我们互相关心;事业上 我们互相帮助。怎么跟你形容呢……”
姜文焕满脸写着“你要是敢说凑合过你就死定了”。
姬发瞟了姜文焕一眼,轻飘飘地总结:“心有灵犀。”
小孩似懂非懂。
姬发退后半步,偷偷跟姜文焕咬耳朵,接上了后半句:“还能离咋的?”
那当然不能离。
姬发没有在母校里刻意避嫌,姜文焕不能不承认,自己其实很高兴。
“同学,朝歌大学的文创在哪儿买?”姬发快步跟上前面带路的学生,“我买点纪念品。”
“你买文创做什么?”姜文焕问。
“小的那个不是要升学了吗?顺道挑个礼物,省事。”
“你就偷懒吧。”姜文焕无奈。
在姬虞正式摘掉鲜艳的红领巾、换上土里土气的肥大校服前,他需要最后一次以少先队员的身份回到小学,接受最后的表彰,与老师和同学道别。
他每一年都是三好学生,可惜的是,他没有重现哥哥的荣光,既不是优秀班干部,也不是光荣带杠的大队长。
姬诵难得正经一回:“你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比什么荣誉都重要。”
优秀毕业生姬诵专门回校参加弟弟的毕业典礼,还送了他一捧灿烂盛开的花,羡慕坏了周围的小孩。姬虞的虚荣心以另一种方式得到圆满,他向哥哥保证,会努力做一个身体健康的好学生。
姬诵摸摸他的头:“高中部就在初中部隔壁,有人欺负你,就过来找我。”
姬虞显得很失落:“你的毕业典礼我都没去……”
姬诵安慰他:“你那几天在考试呀,而且考得特别好。你是咱们家最棒的小孩。”
“那你呢?”姬虞问。
“我是我们家最棒的高中生。”姬诵回答。
一人一个“最棒”,姬虞很满意这个安排。
有个小同学怯怯地走到他们面前,姬诵认得他,他是弟弟班里的学习委员,一个文静的男孩。
男孩问:“姬虞,班里要一起吃饭,你来吗?”
姬虞礼貌道:“谢谢你们,我不去了。”
小姜爸爸特地从东地赶回来,晚上一家人要一起出去庆祝,他早就迫不及待了。
男孩掩饰不住的失落:“你不留下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你啊?”
姬虞随口回答:“下次,一定有机会的。”
男孩还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
姬虞和他说再见,同哥哥一起离开了。
他脚下生风:“快走快走,小姜爸爸应该到家了!老师奶奶也要来。”
他们的启蒙老师快七十了,姬发每年都带兄弟俩去祝寿,姬虞的称呼也从一开始的“老师”,变成了现在的“老师奶奶”。姬诵发现弟弟很喜欢这种名词堆砌的称呼,好像这样很特别似的,大人们竟然也不排斥。
他拽住小家伙:“走慢点。你不去真的好吗?”
“有什么不好?”姬虞满不在乎,“我和他们又不熟。”
他因病休过一阵学,尽管脑子够聪明,轻松就能赶上进度,但和同学之间并不熟络,他甚至被同学起过诸如“病秧子”“生病鬼”之类的外号。虽然爸爸和老师们及时解决了这件事,他却也失去了与同学们交流的兴趣。
这没什么,他有全世界最好的坏脾气哥哥,有两个最最爱他的爸爸,他们一家三不五时就去看望爷爷奶奶和父亲,他不孤单。
邀请他的学习委员很负责、人又好,是少数令他心生好感的同龄人。姬虞知道他考得也很好,他们十有八九会分到同一所重点中学。
姬诵轻声问:“如果没有下一次呢?”
姬虞迷茫地看向他。
这小笨蛋。
姬诵无奈道:“算了,就当还有吧。”
他记得每一次分别的滋味,姬虞却因为不记事、不在乎等等原因,对“再也不见”的含义一无所知。这点叫他有些嫉妒,又感到孤独。
但他宁愿弟弟不明白这些滋味。家里只会有一个最聪明的孩子,只能是他。
姬虞疯玩四五天,隔日一早总在床上滚来滚去,就是不起床。
他老爸站在床跟前,叉着腰笑话:“你干吗呢?小驴打滚?”
小孩一个鲤鱼打挺:“我不是驴!”
小儿子今天穿了件棕色的珊瑚绒睡衣,姬发摸摸睡衣上的绒毛:“还说不是?你还裹着黄豆粉呢!”
姬虞叉着腰站在床上:“不是!就不是!”
姬诵推门进来:“爸,该走了。”
姬虞一屁股坐下:“你们干吗去?”
“你哥想去参加青训营,我送他去学校报名。”
姬虞还要提问,被他哥打断:“你赶紧起床吃早饭,我回来跟你解释。”
报完名,父子俩路过一条老街,那儿荒了好些年,后来附近建了小区,连带着慢慢被开发起来,一连串商铺如雨后春笋般林立,花店、文具店、小吃店……琳琅满目。
姬诵喊他停车:“爸,我去买瓶墨水,你等我几分钟。”
这孩子爱用钢笔。
这巧合的一刻令姬发恍惚。
哥哥以前也爱用钢笔。自己送过他一支,他很珍惜。
他搁哪儿去了?
忘了,很可能是和其他遗物一起收了起来。回家找找。
“找到了吗?”姜文焕问,“你翻箱倒柜一晚上了。”
“就剩这一个地方了,我再找找……咦?”
他在抽屉深处摸到一个盒子,手指扣住盒子边缘,一把抽了出来。
“就是它!”姬发兴冲冲地打开,“你看!漂亮吧!”
笔帽顶是金制的凤鸟,盘旋一圈,尾羽垂下,便是笔夹。
姜文焕想起他送自己的挂钟,也是金子打的,挂上去沉得要命。
其实姬发品位不错,只是偶尔会在一些奇妙的场合下发生偏差,比如表心意时净给人送金子,像个土大款。
“我看能不能用……嘶。”
姜文焕凑近一瞧,笔尖居然生锈了。
姬发张张嘴,又合上。
“那家店还在吗?明天去问问能不能换个笔尖。”
“在是在,可是……”
可是,十来年了。
“这个型号的笔尖已经停产了,”姬发系好安全带,“算了,我再给他买支新的。”
“给我吧,我去想想办法。”
姬发递给他装着笔的盒子:“你有什么办法?”
“我去找专门修笔的老师傅问问,他们可能有办法。”姜文焕说,“离小诵生日还有段时间,不急。”
满打满算,两人连七年之痒都过了,但姬发仍在这种诸如此类的琐事上感到过意不去。
他是个老板,姜文焕也是个老板。姜老板给他老姬家洗手做羹汤,连修钢笔这样的小事都要劳烦人家,他很过意不去,得表示表示。
买束花?
那家伙恐怕只欣赏得来家乡的荷花。
二人世界?
孩子还没放假,做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