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咚咚——”
“咚咚咚——”
本该是寂静无声的子夜,突兀地被这两声划破。
是谁在敲门?难道他没带酒店的门卡?
容不得我多想,我已经恹恹地从床上起身了。
——因为如果是他,我犹豫的那几秒足以让他愤怒到“杀了”我。
“良……”我开口的同时开了门,“阿贤?”
“跟我走!”来人一见到我就拉起了我的手腕。
我又见宋孟贤一副面色潮红、气喘吁吁的样子,让我不禁想象他在路上狂奔,晚风灌满他白衬衫的样子。
——看来他是一得到我要走的消息便赶过来了。
我知道他在顾家安插了眼线,可我仍旧是惊奇,毕竟我要走的这件事顾良洲做得那么突然那么隐匿,甚至于顾良洲是今天晚上才告诉我的。
哦,那是傍晚七点过十五分,他说:“我定了两点的机票,今晚你跟我走。”
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我右手微微一抖,下一刻,我却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我拿出最好的演技,先是不紧不慢地合上了手中那本励志书籍,然后又风轻云淡地把书放在玻璃茶几上。
——我不能在他面前露出胆怯,一点也不行,那样只会引来他更加疯狂的“报复”,他厌恶我害怕他。
“好,去哪?”我在思忖我该不该露出一个微笑以示我的态度。
“出国。”他言简意赅地拒绝了我要的确切答案,而这两字足以让我再次发颤起来。
——出国,还会回来吗?
当我鼓起勇气与他对视一眼后,我明白了。他眼底不去遮掩的寒意告诉我,这一趟,注定一去不复返。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一点,我竟然破天荒地敢去和他协商:“良洲,那些证件我还——”
“我帮你办了。”
——我怎么忘了,以他的身份好像确实有这个本事。
可我仍旧抱着侥幸心理,终于,我又想出一个蹩脚的理由:“良洲,我行李还没收拾,能不能——”
“不要了,全都不要。”
明明是蝉声聒噪的仲夏夜,但顾家别墅里的落地窗隔音效果尤其好,那么大的一个房子,此刻静到连呼吸声都没有,也故此,我时常会不经意地认为我是住在一座陵墓里,这里很冷,一如他刚刚冷漠单调的语气。
我不再和他说话,就此默认。
——聪明人,就不要做无谓的挣扎。
“跟我走!”宋孟贤又一次响起的声音把我漫散的思绪收回来。
而我只是无动于衷地愣在门口。
——怪了,明明眼前人的语气是铿锵有力到不容反驳的地步,我心里却完全没有一点起伏,而顾良洲那样一句不高不低的话语我倒是会下意识地打起十二分精神去应付。
“阿贤,”我缓缓叹了口气,“阿贤,我们……算了吧。”
“为什么?”他在那一刹那比我还要失落了。
“我累了……”
说着说着,我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时光。
我想起小时候我和他玩过的过家家,我总是妈妈,他总是爸爸;我想起我们上初中时他载过我的自行车;我还想起我们高考过后去酒吧喝的酒。
——都是好时光,可惜也是旧时光。
仿佛历历在目,幕幕悲切,下腹的痛感也随着伤感愈发剧烈起来。
——顾良洲出去本就是为了给我买止痛药和红糖水。
“可你说过,你要嫁给我的。”宋孟贤扯出一个苦笑。
我也笑起来,下腹却痛得涌出眼泪。
封闭的酒店长廊里,不知哪里来的风在肆意涌动,我听见风切割空气的声音,刺啦刺啦,他细碎的刘海被吹起,终于把那双眼睛完全露出,一层水雾氤氲在他眼底,嗯,是我的错觉吧?嗯,一定是,对,那只不过是因为镶在天花板上的LED简灯太暗了。
——是我眼花了,是灯太暗了。
也只有这样想着,我才敢说出那样伤人的话:“晚了,都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已经是他的妻子了。”
02
垣城里都知道,宋家和徐家不仅是商业合作伙伴还是世交,而我们班的高中同学都知道徐季惠和宋孟贤是青梅竹马。
——多么幸运,我是徐季惠,我喜欢的他是宋孟贤。
但世界那么大,总会有几个那么令人恶心的人,我们班上有一位女生尤其为代表。
那天高考结束后大家去酒吧聚会,喝着喝着就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那位女生挑的是大冒险:和一位异性做一个暧昧的动作。结果她直接吻了宋孟贤。
那一秒,宋孟贤没有推开她,那一秒,我脸色很难看。
明明我那时不是他的女朋友,这完全没有什么不妥,但下一秒我也赌气玩起了大冒险:找一位异性说“我爱你”。
我就是那时遇见顾良洲的。
——有时候,缘分就是那么天意弄人。
垣城里都知道,顾家一家独大不好惹,而顾家现在的当家人顾良洲更加不好惹。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个孽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只是我没想到来得那么快,十八岁,我本该和宋孟贤去上大学的那一天,我没去,我爬到了顾良洲的床上,我亲自一件一件地脱下我身上的衣服,然后再抚上他的身体。
——他不让我上学,尤其还是和宋孟贤一个学校。
垣城里都知道,顾家曾经不仅没收购即将面临破产的宋家和徐家,反而还施以援手。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宋家和徐家之所以会在短短两个月内面临破产都是因为顾家暗地里捣的鬼,确切地说,是顾良洲。
接着,他来谈判,不,宣判。他说,他只要我。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为了他的猎物?那样不动声色地循序渐进,一步一步地诱捕我,最后甚至让我知道那是个陷阱也不得不跳下去。
我受不了宋家二老跪下来求我的眼神,我更做不到看着我父母跳楼自杀。
只要我和顾良洲睡觉,这些问题完全都可以解决,于是我成为了他的妻子,做了一只被豢养的宠物。
——聪明人,就要果断地做选择。
03
他生得极好看,纵大我八岁,仍旧一副少年模样。
我多少相信,如果我能在他十八岁的时候遇见他,大概,是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又或者我早一些遇见他,也许我念念不忘的人不会是宋孟贤,而是他。
然后他喜欢我,我理所当然地嫁给他。
——Happy Ending。
晚了。明明嫁给他这个结局是一样的,但不一样的是我不爱他。
——即使我已经记不清这句话我对他说过多少遍了。
他很喜欢听我说这三个字。这三个字,于我而言是诅咒,于他而言却是魔咒。每一次我对他说出这三个字后,他心情似乎会好很多,说话时夹杂着不明显的刻薄也会消散很多。
但我不愿轻易使用,我怕失灵,只有在我心里快接近崩溃的时候,我才会说。
我猜想他是否看透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会一次又一次地逼我。
他逼我和他一起看杀人。
哦,那也是在一个子夜里。仓库被收拾得很空旷,悬吊着的白炽灯亦很黯淡,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他故意布置的。
他一个又一个的手下拿着边缘修得锐利的铁铲一下又一下地挥着。
动作又准又利索,好像打的那个不是人,是一层棉花。
——被打的那个是上午色眼眯眯揩了我油的路人。
起初是惨叫声盖过了敲打声,渐渐的,敲打声盖过了惨叫声。
红色漫过一圈又一圈,刺得我双眼生疼。当那个人的肠子都露出来时,我终于忍不住在地上呕吐起来,而在我身边的他却站得笔直。
我吐得厉害,几乎下一刻就要捏住他的裤腿对他说,良洲,我们走吧,我求求你,我们走吧,我真的不想看,我求求你,我们走吧。
垂眸,是他在居高临下地盯着我,他逆着灯光,黑暗中我辨不清他眼底的喜怒哀乐。